快乐工作,最早是2006年CCTV对中国年度十佳雇主提出的一个要求。
2007年,为了在泉州把“快乐工作”这一理念发扬光大,本报和泉州市总工会联合倡仪“把12月的第一个星期定为泉州的‘快乐工作日’”。此举,得到了泉州企业界的积极响应,共有恒安、安踏、特步、七匹狼等30家泉州知名企业10多万员工加盟到“快乐工作”联盟中。在本报《老板周刊...[详细]
快乐工作是一种于已于人于公司都有益的职业态度,是一种高效的工作状态,更是一种通往成功的捷径与方法。
我们在倡导求职者拥有良好职业态度的同时,我们也倡导雇主遵循人们对“快乐”的根本诉求,承担在劳动关系中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义务,在保证执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,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,使每一个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体会到..[详细]